原标题:02001--新高教集團:完成發行100,000,000美元1.0厘二零二一年到期的有擔保可換股債券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不得在美國分發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 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 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 認購證券之要約或要 約之邀請或招攬或訂立 協議以進行任何有關 事宜之邀請,亦不被視作邀請 任何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之要約。
本公告並非於美國出售證券的要約。證券不可在未根據美國證券法登記或獲豁免證券下於美國發售或出售。證券之發行人或賣方不於美國登記發售的任何部分或於美國進行證券之公開發售。
China New Higher Education Group Limited中 國 新 高 教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001)
完成發行100,000,000美元1.0厘二零二一年到期的有擔保可換股債券
獨家全球協調人、獨家賬簿管理人及獨家牽頭經辦人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的公告,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建議發行100,000,000美元1.0厘二零二一年到期的有擔保可換股債券(「該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完成發行可換股債券
董事會欣然宣佈,可換股 債券認購協議所載的所 有條件均已達成,並於二零二 零年九月三十日完成發行 可換股債券。本公司已獲得聯交所 有條件批准122,764,137股換股股份上市及 買賣,並獲得聯交所批准可換 股債券上市。預期可換股債券 將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五日在聯交所上市。
可換股債券已發售及出售予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該等承配人均為日常業務涉及依據美國證券法項下S 規例在美國境外購買、銷售或投資證券的非美國人士。就董事經作出一切合 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可換 股債券的各承配人及彼 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假設可換股債券按初步換股價每股6.313港元獲悉數轉換,可換股債券將可轉換為122,764,137股換股股份(可予調整),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約7.74%及本公司經發行有關122,764,137股換股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股本約7.19%。
下表載列(i) 本公司現有股權架構;及(ii) 可換股債券按初步換股價悉數轉換後的股權架構:
假設可換股債券按初步換股價每股6.313港元悉數轉換為換股股份(可予調整)
於本公告日期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控股股東
賣方(2) 518,852,625 32.73% 518,852,625 30.37%AspireEducationTechnology(2) 175,160,100 11.05% 175,160,100 10.25%AspireEducationConsulting(2) 56,000,000 3.53% 56,000,000 3.28%控股股東總計 750,012,725 47.31% 750,012,725 43.90%公眾股東
債券持有人 – – 122,764,137 7.19%其他公眾股東 835,457,685 52.69% 835,457,685 48.91%總計: 1,585,470,410 100% 1,708,234,547 100%
附註:
1. 此假設於本公告日期至可換股債券獲轉換為換股股份期間,(i)並無股份將根據本公司任何僱員購股權計劃或其他予以發行;(ii) 並無股份將由本公司購入;及 (iii) 並無股份將由控股股東向公眾股東購入。上表所載若干數字及百分比數字已約整。
2. 於本公告 日期,(a) 李先生為 賣方唯一股東,因此根據證券 及期貨條例被 視為擁有賣方所持股份 的權益;(b) 李先生持 有% 股 份,因此 根據證券 及期貨條例被視為擁有AspireEducationTechnology 所持股份的權益;及 (c) 李先生持有 % 股份,因此根 據證券 及期貨 條例被視 為擁有 AspireEducationConsulting 所持股份的權益。
3. 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被視為擁有因行使本公司向其授出的購股權而可能獲發行的1,452,500股有關股份的權益。
文章来源:《高教学刊》 网址: http://www.gjxkzz.cn/zonghexinwen/2020/1002/703.html